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面实施
新华社
记者4月17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自4月1日起,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在全部地级市开展。各地依托全国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工伤职工持社保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工伤医疗费用、住院工伤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通知,明确了全面实施后工伤职工跨省异地就医相关待遇政策、就医流程、备案手续办理途径、费用结算范围及要求等事项,同时明确至“十五五”时期末,分三步走逐步实现全部三级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以及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全覆盖。
通知要求,参加工伤保险并已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的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转院等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相关费用直接结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提出异地就医需求的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并做好异地就医资金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
原稿点击>>
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面实施-重庆日报
相关文章
- 北交所:继续暂免收取债券交易相关费用 06-14
- 雪域工会情暖人心 ——果洛州达日县总工会服务工作纪实 06-10
- 家里老人出行不方便,怎么用医保码(社保卡)替他们开药? 06-09
- 品牌活动赋能职工健康“心”动力 06-03
- 共享厨房,尝试破解异地就医做饭难题 06-03
- 全国227个统筹区实现医保个账跨省共济 05-22
- 司法部发布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 05-22
- 退休不褪色 夕阳更生辉——合山市人武部举办职工退休仪式 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