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不退5000元订金”,卢宇璋律师教你避开合同坑!
2025年第15期(总第157期)

维权无忧,天天在线!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将“周周3·15 律师在线答疑”升级为“天天3·15 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卢宇璋律师(湖南启一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本期聚焦网友“iu7vzpw”留言:本人同朋友一起前往长沙中南汽车世界国隆名车选购二手车,因朋友不能办理分期,于是要我与国隆名车签订购车合同,并预付了5000元订金。后来考虑到本人无驾驶证,又要承担分期购车的风险,还是决定与经手人联系退订该车,并要求退还5000元订金。该车行以签订合同为由拒绝退款,后又多次联系未果!

专业解答
卢宇璋律师(湖南启一律师事务所)
根据上述情况,您需要确认购车合同中这5000元的性质。如果约定的是“定金”,那么根据定金罚则,因为您的原因不继续履行合同,车行是可以没收该笔定金的;如约定的是“订金”,就需要看合同对违约责任有无约定,有约定按双方约定的情形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双方过错情况来认定。综上,您因为无驾驶证且不想承担分期的风险,所以要求解除合同,您的过错较大,在退款时,车行可扣除一部分损失,具体可由双方协商。

编辑:李洁 何思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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