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从有经营资格的单位(个人)购进药品,重庆百年汇海被罚
新京报讯 4月3日,重庆市药监局发布的2025年第8期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显示,重庆百年汇海医药有限公司因未从具有经营资格的单位(个人)处购进药品被警告并罚没5.2余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未从具有经营资格的单位(个人)处购进药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重庆市药监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警告、没收安宫牛黄丸30盒(规格:3g*1丸*24盒,批号:230209);没收违法所得27060元;罚款25000元。
校对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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