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漫评:治理“到此一游”乱象就当依法严惩

文/白生 图/张岚
“五一”假期期间,多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江苏南京明孝陵景区内的石兽骆驼被人用黑色记号笔写上“到此一游”等字样。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事情属实,已经安排专业团队进行了处理,以后也会加强巡查和保护。记者近日探访了解到,涂鸦位置当日已被清理干净。(5月8日央视网)
近些年来,随着公民素质的提升,对文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的大力普及,刻意损毁文物乱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不可忽视的是,现实中,类似刻画“到此一游”损毁文物的行为仍屡禁不止。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莫过于违法成本太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若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可追究刑责。尽管法规在前,但事实上,对于此类不文明行为,多数案例中也仅仅是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公开道歉,并未依法严惩,很显然这种较轻的惩戒难以真正起到警示警醒的作用。
以破坏文物为代价的“留名”行为,折射出部分人法律意识的淡薄与文明素养的缺失。作为责任主体,相关部门要升级文物保护技术手段,加强巡查,让每一笔刻划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人。
除此之外,文物保护更需要“长出牙齿”的法治,须用法治重拳予以严惩。要不断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将不文明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体系,对累犯提高处罚层级,让“到此一游”者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唯有让法治阳光照亮文物保护的每个角落,那些伸向文物的“黑手”才会真正有所忌惮,才能让“到此一游”的丑陋笔迹彻底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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