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高新开展整治工作
4月12日
渭南高新区发布
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
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监督举报方式的通告
现将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4月到10月底。
二、牵头单位
渭南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
三、整治内容
1.未在街道办事处、社区的指导下建立独立的公共收益银行账户的;
2.物业服务企业未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擅自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进行经营收益,擅自利用小区电梯投放经营性广告,擅自改变或利用物业管理用房进行经营收益的;
3.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将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经营所产生的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开公示的;
4.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随意降低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和收费不相符合的;
5.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的。
四、投诉举报方式
举报受理邮箱:jkq98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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