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狗引官司主人屡次不牵绳担全责
此前,江苏的章某未牵狗绳在小区内遛阿拉斯加犬,导致汪某饲养的贵宾犬被咬伤。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并报警,但未达成一致意见。汪某随后将受伤的贵宾犬送往宠物医院治疗,花费1020元,并诉至法院要求章某赔偿。法院查明,章某此前曾多次遛狗不牵绳已被派出所责令整改。事发当日,派出所也对章某作出了罚款处罚。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章某在被责令整改后仍不牵绳,导致他人宠物犬受伤,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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