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的措施有哪些
财产保全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查封
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
扣押
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场所予以扣留,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被申请人动用和处分。
冻结
由人民法院发出执行令,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转移其存款。
提供担保
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包括书面保证书、银行担保或实物担保等,以确保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
其他方法
法律还允许采取其他方法进行财产保全,如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进行某些行为等。
诉前财产保全
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通常需要提供担保。
这些措施旨在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同时限制当事人对财产的处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法院会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措施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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