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机构不得以销售业绩作为唯一考核标准
【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机构不得以销售业绩作为唯一考核标准】财联社7月11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强化销售人员资质管理,确保销售人员具备相应的产品销售资质。在激励约束机制上,考核标准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行为和程序的合规性、客户投诉情况等,不得以销售业绩作为唯一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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