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赃款由哪个部门
赃款的追缴 由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追缴。具体分工如下:
法院:
负责刑事案件的审判,并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检察院:
在侦查阶段负责执行追缴,对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进行查证和追缴,并监督执行过程。
公安机关:
在侦查阶段负责执行追缴,对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进行初步查证和追缴,并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进行保管。
执行局:
负责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部分的执行,包括对已经查封、冻结的资产进行优先处理,然后再追缴其他相关资产。
总的来说,赃款的追缴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和配合,确保追缴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将追缴到的赃款上缴国库,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文章
- 犯罪嫌疑人在锡林浩特市落网! 04-29
- 重庆万州:“黑吃黑”难逃法网 男子因私吞赃款被警方抓获 04-01
- 退赃款后多久能结案 01-18
- 赃款最终去了哪里 01-16
- 追缴赃款由哪个部门 01-16
- 追赃措施有哪些 01-13
- 赃物什么时候还 01-10
- 警察如何追赃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