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需要现场勘查
需要现场勘查的情形包括:
刑事案件: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民事诉讼:
当存在一些有争议的重要证据标的物是无法移动或者无法搬运到法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现场勘验。现场勘验需要请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到场,但如果拒绝不到场的,也可以继续进行勘验,不影响工作的开展。
保险公司:
在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保险公司免现场查勘,则根据交警的定责和事故现场的照片直接安排赔付。但某些情况下,如闪赔和快易赔,保险公司会进行现场勘查。
施工勘察:
在基槽开挖后,如果岩土条件与原勘察资料不符,或者在地基处理及深基坑开挖施工中,出现边坡失稳危险,或者场地内有湿陷性、膨胀性、土岩组合岩土等特殊性岩土时,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勘察和监测。
其他特定情形:
例如,在高压输电线路带电作业、紧急抢修作业、放紧撤导(地)线作业、临近带电体吊装作业等情况下,也需要开展现场勘察。
总结:需要现场勘查的情形主要包括刑事案件侦查、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保险公司理赔、施工勘察以及特定行业或作业中的安全监测等。每种情形都有其特定的法规和程序要求,以确保勘验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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